徐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
发布时间:2012-06-21 10:49:51点击数:4226次
6月1日起,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。徐州市区执行二类地区标准,五县(市)及铜山区执行三类地区标准。
月最低工资标准:二类地区1100元;三类地区950元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:二类地区9.6元;三类地区8.3元。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:加班加点的工资;中班、夜班、高温、低温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、条件下的津贴;法律、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。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按个人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,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。 |